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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服务指南

发布时间:2024年10月30日

    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积极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《关于做好续贷工作,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》要求,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,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,切实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,现推出“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”产品,具体要求如下:

    一、续贷业务范围和对象

    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、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。

    二、续贷业务办理条件

    1、借款人应依法合规经营,生产经营正常,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;

    2、信用状况良好,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强,没有挪用贷款资金行为;

    3、续贷金额不超过原贷款金额,担保方式不弱化;

    4、符合我行贷款发放标准。

    三、申请资料

    以原贷款产品资料清单要求为准(营业执照、征信报告、经营合同、经营流水、资产证明等经我行认可的相关资料)。

    四、办理流程

    1、借款人向我提交贷款申请书;

    2、客户经理向借款人收集续贷相关资料;

    3、提交续贷资料上报审批;

    4、审批通过后,原贷款到期前进行合同签署等操作;

    5、续贷资金发放后应立即偿还原贷款应还本金。

    五、办理时限

    在我行业务到期前1个月提出申请,我行将在1个月内完成续贷业务审批。

     

    温馨提示

    最终续贷结果以及贷款额度、利率、期限以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审批结果为准,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监管部门和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相关规定,仅限用于日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经营资金周转。

    如有疑问,请详询原贷款服务网点客户经理,或拨打服务热线0735-5522539。

 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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