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

个人住房按揭贷款

浏览字体:[      ]

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为目的,并以所购住房作抵押而向我行申请的人民币担保贷款。

一、贷款对象

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
二、贷款条件

具有有效的身份证件

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

具有所购住房30%以上的购房首付款

愿意接受本行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

三、贷款条件

借款人及共有人的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;

借款人及共有人的收入证明;

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;

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;

首期房款发票;

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
四、贷款金额、期限、利率

金额 — 最高不超过购房价格的70%

期限 — 最长不超过30年

利率 —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利率以及我行有关利率浮动规定执行

五、还款灵活、多样选择

一次性还款操作简便;

月等额还款便于更好规划;

月等本金还款负担越来越轻。

注: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,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本行保留上述内容的解释权。业务以本行具体规定为准。

关于我们|人才招聘|网站声明|友情链接|网站地图

2012 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 版权所有. 保留所有权利
沪ICP备06030408号-2 服务热线:4009962999 网站支持IPV6

沪公网安备31010102007689